国资委如何组建?
来源:BB电子集团
发布时间:200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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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六大报告的表述,中国已实行50多年的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模式将成为历史。这一重大决策是以一个调研近一年的专题报告为蓝本,经反复讨论最后确定的。这个专题报告就是李保民的《构建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李保民的方案是成立一个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资委,国资委的职能、作用非常像上市公司中的董事会。
2001年12月28日,应有关部门要求,一个为起草十六大报告而专门设置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专题课题组"成立,课题组的具体负责人是李保民。此后,课题组前往国资改革的各前沿阵地上海、深圳、四川、吉林等地深入调研,最后形成课题报告《构建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李保民的方案是成立一个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资委,李保民用四"不"来描述这个机构的性质:"不纳入政府序列,不是政府的行政部门,人员不是政府的公务员,也不是原来意义的国资局",看上去,国资委的职能、作用非常像上市公司中的董事会。
话题一:国资改革的背景是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低下,流失严重,多个部门分割行使出资人权利,致使资产管理只有权利,没有风险。成立国资委,是在减少机构的前提下,对现有分别行使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和机构进行归并和整合,把分割行使的出资人职能,转交国资委统一行使。
目前将近11万亿国有资产,运营效率非常低下,2001年的投资回报率是6.1%,远低于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民营经济。同时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每年大约有数百个亿。
这么多问题背后的根本原因是体制,多个部门分割行使出资人权利,结果只有权力,没有职责,更没有风险。如果按照出资人的三大权能--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来细分,目前有9个部门负责。这些部门往往有好事都伸手,有坏事,企业找不到人负责。特别是1998年机构改革以后,冶金、煤炭等众多部门撤销,这些部门所管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谁来管,国务院"三定"方案没有明确界定。
此外,入世与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要求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出资人的职能分开,要求企业产权主体明确。
成立国资委,就是在减少机构的前提下,对现有分别行使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和机构进行归并和整合,把分割行使的出资人职能,转交国资委统一行使,国资委与企业是投资人和被投资人的关系。在实践操作中,179家大中型企业归中央,也可能归并整合。随着企业工委归并,企业就划过来了,在界定产权关系时一定要明确,如,5个亿以上的投资找国资委,低于5个亿的,自己决定,这些通过委托、授权、代理这一系列契约关系来完成。根据企业规模、业务大小、行业特点,179家大中企业要一对一谈完,多大投资要通过国资委,多大数额只需备案。操作起来非常简单,不会出现中央和地方坐下来重新评估、划分资产范围的情况。
话题二:为各界人士所关注的国资改制方案有三个"关键",并且重在创新。
第一个关键是在机构设置上,要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特殊的法定机构。
国资委是受政府委托,统一管理国有资产的特殊机构,它是企业法人。这个机构应该是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但不是政府部门,如同证监会,它和行政部门从性质上有本质区别;国资委的人员不是政府的公务员。
成立国资委是要通过机构设置,突破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和职责分离的体制障碍,解决出资人监督与国有资产管理相脱节的问题,进一步探索党管干部与出资人选择经营者相结合的途径,试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的做法。设立国资委应该允许各地因地制宜,允许地方有差别,但是要自上而下,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来推进。要特别强调的是,不管什么模式,千万不要搞行政部门复归。
人员选择上,国资委委员由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政府聘请的专家等担任。除了领导人以外,国资委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社会招聘制,要选择一些懂管理,懂经济的;新机构的制度安排应该像银行等服务行业,具体的人员构成、内设机构、工作职责、运行规则及相关制度由国务院制定;内设机构应该按照出资人职能来设。
第二个关键是在职能界定上,明确国资管理机构是出资人,依法享有出资人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人三大权利,没有教育、文化、对外等权利。
第三个关键是时间上要立即行动起来。
国资改制的时间应和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战略方针相结合,应该与十六大确定的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时间相适合,最起码以这个时间为底线,能提前一点更好了。没必要等到今年3月份政府换届时再行动。十六大实际上就是行动纲领,应该赶紧行动,应制定法律,法律没出台前,最起码应该拿出充分论证的组建整体方案,关键是机构定位。然后自上而下实施,因为中国的实际情况是中央做什么事情,下面一般会仿效。
话题三:国资委从根本上说受人大监督。国资改制以后,有些行业"国退民进"的趋势会提速,国资改制的难点在观念创新和各部分的对接上。
国务院代表国资委向人大报告国有资本的预算、增值保值情况;政府的各行政部门也形成监督,组织人事、监察部、中纪委等;中介机构也是监督部门,国有资产经营运算做得好不好,产权交易做得是否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通过日常工作就可以作出评估;
媒体也可以监督,如果国资拍卖,卖得价格很低,很混乱,媒体会曝光。此外,国资委内部的也有监督机制,比如国资委内部可以考虑设置专人负责、专家理财这样的机构,也可以仿效国外做法,成立薪酬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投资砸了,要审计,要报告。
目前608个行业中,604个行业都有国资。在实际工作中,很重要的是要找出退出的渠道,MBO是一种方法,收购也是一种办法,但是谁来决定出售,谁管理经营者收购,无人负责,国资改制以后,这个问题会得到解决,所以有些行业"国退民进"的趋势会提速,国有资本退出的形式会更加多样,渠道也会更加通畅。
现在有这样一种说法,国资委成立以后,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结合,权力很大,这个权力观念必须打消;国资体制改革要涉及很多部门,因而另一个难点是,归并整合时,各部门和国资委的对接。
国资改制的这个方案只是探索,不能指望一步到位,也许深层次的问题在国资委建立以后会暴露,甚至会暴露的更加明显。但是暴露了就看到了漏洞在哪里,再做制度安排。所以基于此,国资改革的立法将会留有一定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