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冬松强调:探采矿权不能再搞行政审批
来源:BB电子集团
发布时间:2002-09-09
浏览次数:917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叶冬松强调,我国将继续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今后“两权”市场中,凡是能够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一律不再采取行政审批的方式授予。
叶冬松是在8月31日召开的国土资源经济研究会上讲这番话的。叶冬松还说,“两权”确实需要行政审批的,将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依据法定程序审批,并进行集体会审,增加行政审批透明度,依法维护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叶冬松说,目前,“两权”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建设阶段。县(市)矿政管理部门对权限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一律要按照程序,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两权”,或受上级矿政管理部门委托,组织、协助做好“两权”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工作。各地要明确“两权”市场运作程序,利用已建成的土地有形市场,按照经营性土地有偿使用方法,探索推进“两权”有形市场的建设。
叶冬松要求,县(市)政府要按照《矿产资源法》规定,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勘查、开发储量动态变化等监督管理,要核实好申请范围内的“两权”情况,建立辖区内“两权”登记档案,根据批准的勘查方案或开发利用方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勘查、采矿案件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要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对法定权限内的矿产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要对辖区内的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进行监督检查,也要监督检查所有从事各种矿产勘查、开发、社会中介和“两权”市场运作的情况。要推行“阳光行政”,坚决制止乱审批、乱发证、乱收费、乱处罚。
谈到不同出资主体形成的“两权”,在招标拍卖中的利益问题,叶冬松说,要考虑到国家出资形式的“两权”价款问题,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他出资人的利益问题。要维护好国家利益,保护出资人的利益。
据悉,我国“两权”市场今年以来发展速度加快。到目前为止,全国所有省份都采取了有偿使用“两权”的方式,全国有一半的省份对探矿权、2/3的省份对采矿权采取了招标、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全国探矿权转让73例,价款2.6亿元;采矿权转让386例,价款6.8亿元。江苏、浙江等省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通告,所有的“两权”一律不再进行行政审批;山东省迄今“两权”招标拍卖已逾百例。“两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矿种,正从起初的砂石、黏土等向高附加值的金属矿种扩展,其中江西省对金矿的招标拍卖在全国引起轰动,并受到国外矿业界的关注。河北鹿泉一个县级市,已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出让采矿权10例,成交价款达138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