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6000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30 浏览次数:1298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缩写为ISO)从2001年开始着手进行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专门成立了社会责任顾问组。2004年6月最终决定开发一个适用于包括政府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化组织指南标准,由54个国家和24个国际组织共同参与制定,编号为ISO26000,是在ISO9000和ISO14000之后制定的最新标准体系,这是ISO新开拓的领域,为此ISO成立了社会责任工作组(WGSR)负责标准的起草工作。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立即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ISO26000标准体系旨在帮助组织通过改善与社会责任相关的表现与利益相关方达成相互信任。2010年9月12日参与ISO26000工作的国家团体成员投票(93%赞成)获得最终通过,也得到ISO社会责任工作组联络组和主席顾问组的赞同支持。这为ISO26000最终国际标准草案(FDIS)上升为国际标准开辟了道路。“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已于2010年11月1日在日内瓦正式发布了英文版。

ISO26000的意义在于,它将企业社会责任 (CSR) 推广到任何形式组织的社会责任 (SR) ,在全球统一了社会责任的定义,明确了社会责任的原则,确定了践行社会责任的核心主题,并且描述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将社会责任融入组织战略和日常活动的方法。ISO26000系统地总结了社会责任发展的历史,概括了社会责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实践,表达了社会责任的最佳实践和发展趋势。ISO26000是国际各利益相关方代表对社会责任达成基本共识并取得颇具发展潜力的成果。因此,可以说ISO26000是社会责任发展的里程碑和新起点。

ISO26000提出了社会责任的七个原则。工作组专家经过激烈的争论,最后提出了履行社会责任应该遵守的七项原则,即:问责原则、道德行为、透明原则、尊重利益相关方利益、尊重法律、尊重国际行为准则原则、尊重人权原则。虽然工作组专家对究竟社会责任原则应该包括什么有不同看法,但应该承认,目前提出的这些原则还是构成了今后理解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

ISO26000将社会责任归纳为7个核心方面,即:公司治理、人权、劳工、环境、公平运营实践、消费者问题以及对社会发展作贡献等。

(一)公司治理

主要描述的是一个组织的管理体系设立和如何提高管理效率,以实现更易执行的更好决策;改善组织表现;更好地确定和管理风险与机遇;更加关注对利益相关方产生的影响;以及对组织的决定和行动的信任和更广泛的接受这几项目标。

在原则和意见方面,草案列举了从5个角度:遵守法律;承担义务;透明性;道德行为;和对利益相关方及其顾虑的认可,组织应当考虑的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设置相应制度、机构等。从5个角度分别作为组织管理的5个问题,就每一个问题,给出组织应该如何做,如何展开行动的具体的意见。

(二)人权

人权部分主要参照了《世界人权宣言》和有关人权的两个国际公约。其中人权部分包括公民和政治权利、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弱势群体权利以及工作中的基本权利。

(三)劳工

劳工实践包括就业和劳动关系;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障、社会对话、职业安全卫生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

(四)环境

保护环境包括承担环境责任、采取预防性方法、采用有利环境的技术和实践、循环经济、防止污染、可持续消费、气候变化、保护和恢复自然环境等。

(五)公平运营

公平运作实践是要通过鼓励公平竞争,提高商业交易的可靠性和公平性,防止腐败和推进公平政治进程这些方式,来营造一个良好的组织运作的外部环境。在该部分的具体问题中,主要包括反腐败和行贿、负责任的政治参与、公平竞争、在供应链促进社会责任以及尊重财产权等。

(六)消费者问题

消费者问题包括公平营销、信息和合同实践、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安全、促进有益环境和社会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服务、支持和争议处理、消费者信息和隐私保护、接受基本产品和服务、可持续消费、教育和意识等。

(七)社会发展

对社会发展作贡献包括参与社区发展、对经济发展作贡献等等。这些内容是在当前条件下,各方面对一个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内容的归纳,既是对过去社会责任活动的经验总结,也是未来一个时期社会责任活动的方向。社会责任活动可以不限于这些内容,一个组织也未必将所有七项内容都同时当做自己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

ISO26000开发目标的设定、组织实施、流程管理和协同等方面与其他标准开发的传统方式相比具有自身的特色,其主要特点表现如下:

■ 以提供全球普适的社会责任指南为目标

■ 内容不仅限于企业社会责任(CSR)而是针对所有组织的社会责任(SR)

■ 鼓励全球按最佳实践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

■ 明确社会责任标准的指南性,自愿性和非认证性

■ 以利益相关方参与和共识为基础

■ 组成6个利益相关方参与,即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工会、消费者和科技、服务等

■ 社会责任工作组中各成员国派6位代表,同时在本国镜像设立6方参与的与ISO 对口的社会责任工作组

■ 非ISO成员,即每个国际联络组织也可推荐2名工作组代表参加

■ 标准开发史上,发展中国家参加数量首次超过发达国家的数量,其比例分别是62%和37%

■ 社会责任工作小组设定两位主席,具有同等权力,遵循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代表“成对领导”原则

■ ISO有史以来最大的项目工作组,参加国多达90多个,过去一般只有20个国家。还有联络组织40多个,专家人数达400多人

■ 与联合国全球契约,国际劳工组织,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等组织合作,签订了合作备忘录

以上决定和步骤有利于保证社会责任标准指南的普适性,开发工作与国际条约标准或实践中的国际倡议的一致性以及提高国际组织和世界不同地区、不同团体、不同性别的参与度,特别是未来“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潜在应用者的参与度。